关于举办新疆高新技术、技术创新及软件企业政策宣讲的通知
乌新联字【2014】08号
各有关企业:
为了让新疆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以及技术创新企业充分的理解和应用相关的税收征策,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新疆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特举办本次普法宣传及政策应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企业经理、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办税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二、 培训时间
2014年7月11日上午培训半天。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日上午北京时间10点准时参加。(培训时间10点知13点30分)
三、 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政府7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BRT1号线、路、535路、59路、536路、46路、916路、302 路等大赛沟下车即到
一、 培训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及应用、软件开发企业的政策及应用、技术创新企业的政策及会计处理。
二、 培训专家
万辉: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科(增值税)
许燕芳: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所得税)
包元斌:新疆银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应用)
三、 培训机构
主办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工商企业联合会
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新疆银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
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
四、 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免费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
五、 其他事宜
请参加培训的企业完整填写附件1: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7月5日前反馈会务组。
联系单位:新疆银穗教育培训公司
电 话:0991-4360766 3655559
联系人:路璐 手机:15999184269
联系人:雷惠群 手机:13999192269
传 真:0991-3655559
附:报名回执表
高新区(新市区)工商企业联合会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新疆普法宣传及税收政策宣讲报名表
2014年 7 月 日
参加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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