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新疆班第二期报名通知
全国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考试14年12月20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税务金融等管理部门):
根据财政部 [2010]19号文件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文件精神,要着眼于加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以适应现代会计职能重大转变,积极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CFO)职能,提升总会计师(CFO)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CFO)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CFO)提供制度保障(财政部(财会[2011]19号)文件: 关于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件中第30条)。
财政部是全国会计行业的最高行政管理部门,把总会计师(CFO)、会计师与注册会计师(CPA)统管起来,不仅有利于三支队伍的协调发展,也有利于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统一贯彻执行,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保障我省2014年度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当地考试招生办审核→通过审核发回考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除外)→提交纸质材料及费用→发放教材及备考资料→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统一参加考试→查询成绩→全科成绩合格者填写评估资料→提交评审表(有考生亲笔签名)→专家评审→评审通过→通知领证。
二、报名对象
从事财务/经济/审计/统计工作的管理人员(财务科/处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及后备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申报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考试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考试招生办报名,外籍财务人员报名须直接通过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递交申请(由各省招生办负责收取资料并统一上报);
2、全省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考试报名截至2014年11月30日。
四、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申报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同等职称与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10年以上,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同等职称与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8年以上,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分管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或在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领导岗位担任正职2年以上,或者在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和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领导岗位担任正职3年以上;
(注:破格申请参加的人员需提交单位证明,相关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0日)
总会计师(CFO)测试项目采用全国统一培训模式,即全国统一教材、统一核心课程、统一测试科目。培训课程内容新、针对性强、师资力量过硬。
五、申报材料
报名资料: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职称(资格)证书(或证明)A4纸复印件各2份,报名申请表(电子申请表一份,打印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一份(非在职人员除外);近期两寸蓝色底免冠证件照片4张(照片须一致)。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每页上用签字笔注明“与原件相同”,身份证复印件写上“仅用于总会计师(CFO)考试报名”)
评审资料:推荐信两封,评估表一份(先提交电子文档,经审核后再打印签字或盖章),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到当地考试招生办。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视放弃本期评审,延到下期待补交完资料再统一评审。
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并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评审资格。
六、考试用书及学习纲要
考试用书将使用《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指南》系列教材,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及教授组成的编写委员会与审定委员会进行编写和审定。本套教材博采众长、把握前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之成为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较高水准的教材。
课程名称及课时 |
专业知识与能力标准 |
企业战略与资本运营(32学时) |
◇战略管理及分析 ◇战略选择与实施 ◇财务战略及成本管理 ◇价值评估与资本运营 ◇企业上市与兼并收购 ◇企业重组与融资管理 |
财务管理与控制(32学时) |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财务控制与管理信息化 ◇财务分析、计划及预测◇全面预算管理 ◇绩效与薪酬管理 ◇财务会计团队管理 |
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32学时) |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内部审计与控制评价◇SOX法案和内部控制 ◇企业风险识别与分析 ◇风险衡量与评价◇风险管理技术与决策 |
CFO资质水平测试案例(16学时) |
◇战略管理与投资决策 ◇财务报表分析 ◇财务计划与财务预测 ◇筹资决策与预算管理 ◇企业资本运作 ◇公司治理 |
财经政策与法律法规汇编(自 学) |
◇财务会计类 ◇税收管理类 ◇其他类 |
考前串讲(8课时) |
梳理考试重点 讲解模拟考题 传授应试技巧 |
总会计师(CFO)测试项目采用全国统一培训模式,即全国统一教材、统一核心课程、统一测试科目。培训课程内容新、针对性强、师资力量过硬。
七、准考证
2014年度全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考试新疆第一期考试《准考证》于当期统一培训后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招生办的通知。
八、考试方式及时间
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命题专家组命题,含两卷:
(1)专业知识水平测试(闭卷)
其中基础知识20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60分合格,考试时间180分钟;
(2)能力水平测试(开卷)
两个案例或背景材料题,每题5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
专业知识水平测试 (闭卷) |
能力水平测试 (开卷) |
12月20日 |
8:30:00—11:30 |
13:30—17:00 |
九、证书
符合资格认证条件的学员,经考试合格后,上交《总会计师(CFO)综合能力评估表》,通过能力综合评估,由财政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能力证书》。其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将作为在岗人员履职评估的依据。
获得资格证书者被注册到统一组织管理的中国总会计师(CFO)人才库,其资格证书国家承认,全国通用,将作为在岗人员履职评估的依据。这一品牌为财政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独有,品牌价值毋庸置疑。
证书领取方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统一发放到各地招生办,由当地授权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十、交费方式
统一收费标准RMB:10880元/人(含报名费、资料费、培训费、考试及评审费、证书工本费) +学员拓展训练活动费用600元,一共11480元。
【汇款账号】
户 名:新疆银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账 号: 3006401040008454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
十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起(新疆第二期)
体课具程安排,请看招生办通知。
十二、报名审核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认证部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联合认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新疆省认证机构:新疆银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定培训,新疆会计人才网、东财大网络课程学习卡)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新医路89号新星大厦14楼银穗财税企业
联系电话:0991-3655559
联 系 人:唐老师
手机:13609921608(24小时)
新疆总会计师缩影
总会计师(CFO)的地位
1.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五章
第三十六条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2.http://www.mof.gov.cn/buzhangzhichuang/bzzlywp/zywgywp/201403/t20140321_1058322.html
余蔚平: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 谱写总会计师事业新华章
3、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tashanzhishan/201408/t20140814_1126566.html
高校总会计师,能干啥
——上海地方公办大学将设总会计师专掌财权,推进财务管理专业化
4、http://ha.mof.gov.cn/lanmudaohang/zhengcefagui/201408/t20140826_1131746.html---------------------关于印发《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备从业资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规模较大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设置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5、http://www.mof.gov.cn/buzhangzhichuang/czbbzljw/zywgljw/201403/t20140321_1058321.html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召开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楼继伟:服务市场 服务经济
全面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
我对协会工作提几点希望: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行业建设。要创新工作思路,将总会计师行业建设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着眼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进一步推动现代总会计师制度建设。要加强行业自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着力构建行业诚信体系,不断加强会员职业道德建设,推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整体提升,推动各单位贯彻落实财经法规、执行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要加强会员服务,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会员归属感和行业公信力。
二是紧紧围绕管理会计发展,创新行业服务。要主动融入管理会计改革,积极发挥智库、宣传和推动作用。要研究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探索继续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研究构建中国自己的管理会计标准体系,研究管理会计资格认证制度等。通过发展和培养管理会计人才,推动会计工作由核算向理财、管理和决策转变,推动会计人员从单纯的记账者向理财者、管理者、决策参与者提升,促进会计人员社会公信力、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三是紧紧围绕增强国际影响力,深化对外交流。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需要中国。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加强与国际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拓宽交流领域,深化交流层次,吸收借鉴其在会员管理、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高我国总会计师队伍的国际视野和水平,促进我国管理会计事业的加速发展。要更加积极地参与会计国际事务和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通过以上工作,使协会成为国际国内的“金字招牌”。
同志们!财政部历来高度重视总会计师事业。2012年部党组理顺了协会管理体制,体现了对协会工作的认可和期待。希望各级财政部门也要重视支持协会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服务,为总会计师事业发展、为管理会计事业发展、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希望大家抓住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融入改革大潮,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提高会计行业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6、http://www.cacfo.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module=10&sortid=&artid=1993
楼继伟强调,立足国情、借鉴国际,我国会计工作改革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全力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和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争取在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师,为全面提升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国管理会计跻身于世界先进水平行列。
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协会的作用,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实现行业发展新跨越 楼继伟指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协会是总会计师与政府、社会联系沟通的桥梁;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班子重要成员,是加强企业和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领导者,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起着高端引领作用;管理会计师和会计师是总会计师的左膀右臂;1400万会计人员是总会计师完成工作任务的坚实基础。全国梯次配备的会计人员,形成了一个牢固的金字塔,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服务和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楼继伟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设置、职责和权限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目前情况看,总会计师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方面,到位、缺位、没位三种情况并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总会计师协会要加大协会工作力度,鼓励到位的,督促缺位的,依法支持没位的,促使总会计师履行其法定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新要求和各界关于管理会计改革的新期盼,为协会发展带来了明媚春天,协会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协会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主动作为,实现行业发展新跨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推进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国务院部门依法制订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相关行业协会、学会提出承担具体认定工作申请,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认定行业协会、学会是否具有承接能力,优先选择较为成熟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试点,积累经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学会认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监督指导工作,制定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明确认定规则,严格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加强宏观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确保移交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8、http://www.sasac.gov.cn/n1180/n20240/n7291323/11897600.html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