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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5月19-20日相约乌鲁木齐,共享财税盛宴!

 2016年3月25日,财政布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有鉴于此,在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之际,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在营改增过渡期间,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相关合同、发票如何处理?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和签订合同真正实现节税目标?为解决以上问题,让建筑企业真正规避纳税风险,合法合理节税,提升建筑企业的税收安全,特举办“2016年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深度解析及实际操作技巧——采购、法务、工程预算造价、项目部和财务经理应对营改增应重点把握的涉税疑难问题”研讨会。

 

 

 

 

导师简介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11年12月月-2013年12月),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

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出版专著四本:《中国国际避税治理问题研究》、《商业模式下的合同控税策略——6类经济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中国长安出版社)、《合同控税理论与51案例真解》、《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研究》。编著8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及实务技巧》(民主与建设出版社)、《企业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及实务技巧》(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及经典案例解析》(经济科学出版社)、《有效降低成本的战略与方法》(云南出版集团出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难点处理及填报方法》(中国市场出版社)、《纳税筹划》(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涉税76难点深度解析与经典案例》(中国市场出版社)、《砍掉企业税收成本3把刀及76案例精解》(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税收成本控制》(税务咨询师教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课程收益

 

 

   1、如何签订招投标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和其他合同,使企业合法少交税;

    2、如何规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蒙受重大的损失;

    3、如何开具发票,使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多抵扣增值税进项,从而合法少交税;

   4、如何规避税收风险,从而避免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危机。

 

 

 

授课对象

 

 

 

  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部门、采购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涉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课程安排

 

 

 

 

 

1、培训课题:2016年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深度解析及实际操作技巧

2、培训时间:2016年5月19-20日两天,5月18号全天报到。

3、培训地点:乌鲁木齐

4、培训方式:由行业专家老师肖太寿博士现场授课、答疑。

 

 

 

 

报名联系方式

 

 

陶老师:13579411604            唐老师:13609921608

宋老师:15739508655            马   丽:13699355208

杨   康:18699058576            张   钰:18290887140

鲁   娜:18290872024

 

 

参会费用及缴费方式

 

 

 

1、学习费用   

培训收费1200元/人(培训费,讲议费,课件,茶歇及现场咨询),住宿由承办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缴费方式

 

 

汇款单位:新疆银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

汇款帐号:30006401040008454

组织单位:新疆银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口89号新星大厦14楼 

 

 

组织单位

 

 

新疆银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课程提要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政策规定、工程造价的报价和招投标合同的签订技巧

   (一)国家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计价依据的政策规定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招投标合同(EPC合同和非EPC合同)工程造价的报价技巧

   (三)建筑企业招投标合同的签订技巧

    二、营改增后,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及各类成本的抵扣处理

  (一)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及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各档税率

  (二)建筑企业各项成本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1、建筑材料费用、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增值税抵扣技巧

 2、会议费用和咨询费用的抵扣技巧

 3、建筑劳务公司或人工成本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4、沙石料、商品混泥土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5、机械租赁设备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6、办公楼租赁的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三)房地产企业各类成本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1、土地出让金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2、拆迁补偿费用和配套设施费用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3、建筑成本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4、绿化费用的增值税抵扣处理

5、前期工程费用的抵扣处理

三、供应商的最优选择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费应具备的条件

(一)营改增后如何选择供应商实现节税的最优化

(二)营改增后,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费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四、建筑企业跨县(市)施工的增值税处理和增值税纳税地点、纳税义务时间

(一)建筑企业跨县(市)施工的增值税处理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纳税义务时间

(一)总公司直接管辖的项目部的纳税地点和增值税发票开具

(二)总分公司体制下的纳税地点和增值税发票开具

 (三)母子公司体制下的纳税地点和增值税发票开具

(四)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与工程结算的发票开具

五、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和挂靠工程项目营改增后的处理

(一)营改增后,挂靠项目存在的法律、财务和税务风险分析

(二)营改增后,挂靠项目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三)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的税收风险分析

(四)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制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控制策略

六、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新老项目的衔接问题处理

(一)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二)新老项目衔接中的8个实际操作问题

1、营改增前的在建项目或未完工项目营改增后的涉税处理

2、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项目,而且与业主进行工程结算,但业主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支付工程款的税务处理

3、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但未与业主进行工程结算,营改增后支付工程款的税务处理

4、老项目在营改增后继续施工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处理

5、营改增已经开发完毕的开发产品在营改增后销售的涉税处理

6、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在营改增后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涉税处理

7、营改增前购买建筑材料已经用于建设工程,但拖欠供应商材料款,营改增后支付的涉税处理

8、营改增前购买的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已经使用,但营改增后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处理

七、建筑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三种情形及实际操作应用

(一)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三种情形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劳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劳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签订清包工的技巧

 (三)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签订甲供材合同的技巧

 (四)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选择技巧

八、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的发票控税策略

(一)营改增后的建筑行业企业实现节税的13种发票开具技巧

1、施工期间发生水电费用的发票开具技巧

2、采购过程中的运输发票开具技巧

3、采购过程中材料发票的开具技巧

4、挂靠工程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5、总公司投标的工程,分公司施工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6、建筑企业售后回租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7、业主从工程款中扣留包的违约金或罚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8、材料供应商给予施工企业销售返点的发票开具技巧

9、甲方扣留施工企业质量保证金的发票开具技巧

10、施工企业收到业主的提前竣工奖、材料差价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11、施工企业与非房地产企业发生“甲供材”业务的发票开具技巧

12、建筑施工企业支付或收到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发票开具技巧

13、总包从工程款中中扣留分包管理费用或配合费用的发票开具技巧

(二)营改增后的所有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8种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