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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代理业务的几点思考

    (3)税务机关应公布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纳税的所有信息。对故意串通纳税人偷逃税的,一律永久禁入税务代理市场,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代理A类项目的纳税人偷逃税合计超过一定额度的,税务机关应对税务代理人暂停接受其申报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聘请A类税务代理项目的纳税人减少检查次数,对信誉好的税务代理人代理的A类项目纳税人再次减少检查次数。当然,减少检查次数不等于不检查,只是将检查间距延长,但一旦发现有异常行为,应恢复从严稽查。另外,对故意偷逃税款和异常纳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聘请税务代理人,都应严格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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