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会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9年2月26日 来源:会计司
2018年,财政部会计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按照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会计管理业务建设,包括推进会计法治建设,构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组织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推进会计监管转型升级,扩大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加强行业指导、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等,为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有力基础性支持。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会计法制建设
(一)深入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总体要求,按照部领导关于会计法修订要“切块研究”“逐个突破”的指示精神,通过立课题、广调研、深钻研、细研磨,点面结合开展研究,扎实推进会计法修订相关工作。共收到各类社会修法建议意见80余件,组织各类座谈会16次,拜访联系各类专家15人次,实地拜访调研7家单位,委托研究各类课题11项,编报并被国办《专报》采用信息1篇。同时,在《中国会计报》《财务与会计》开辟专栏,刊登社会各界对修订会计法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部分作者座谈会,以凝聚共识、扩大影响、营造氛围。日前,经前期重点攻关,会计法修订工作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二)组织《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研究工作。为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成立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修法联系点等工作机制。同时,组织地方财政部门、11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部分专员办、院校等开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近20篇,为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为大力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推动地方会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根据会计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报告》等,起草了《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拟择机印发执行。
二、服务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一)具有中国特色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在已发布的基本准则、有关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等具体准则,以及7个补充规定、11个衔接办法,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战略部署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二)抓好宣传培训,推进贯彻实施。及时印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内容、时间、范围和要求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同时,大力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依托联系点单位组织制度试点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实施准备中的问题。
(三)组织课题研究,制订政府成本核算指引。组织开展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研究、保障性住房相关会计问题研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修订相关问题研究等3项政府会计部级研究课题,做好世行技援项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工作。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体系建设方案,启动基本指引制定工作。
(四)参与支持财政改革。积极配合部内有关司局牵头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和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和配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定修订工作,根据统筹加强土地储备资产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需要,研究起草土地储备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充分发挥会计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五)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及咨询专家服务工作。积极加强与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单位的联系,编发4期《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简报》;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的日常联络和考评工作,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在参与准则制度建设、承接课题、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启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届咨询专家选聘工作。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并有效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制定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保险合同(修订)》(征求意见稿),启动保险合同准则修订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世行技援项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修订完善”课题研究,为修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做好技术积累。
(二)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全面监测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组织召开了两次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技术联络小组会议,及时解决我国企业准则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平稳、顺利;召开第三次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机制作用;两次组织A+H股上市公司就实施新收入准则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并在会计司网站开辟“收入准则应用专区”,指导实务界应用新收入准则。举办了全国范围的年报审计会计准则培训班,提高社会各界对会计准则的理解,推动企业会计准则的平稳有序实施。
(三)开展新业务模式下会计处理研究。服务电子商务新业态,对互联网企业以及借助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企业的业务模式进行全面深入研究与分析,形成并上报了《互联网对企业会计处理影响的研究报告》。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相关研究报告。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相关会计处理的研究工作,联合主办碳排放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建设研讨会,并成功申请世界银行技援项目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研究课题。
(四)支持配合财政中心工作。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参与部内资产管理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等牵头开展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及时研究中央企业“处僵治困”工作中债务处置、有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供电设施“先移交后改造” 涉及的有关会计问题,并函复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即将出清的僵尸特困企业有关会计处理政策适用性问题。配合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度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及任务分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意见等文件制定工作,并在金融企业报表格式中对“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项目的填列进一步予以规范。支持资本市场和高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研究科创板以及资本市场逐步开放涉及的会计审计问题。
(五)研究修订农业会计制度。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以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会同农业农村部先后赴北京、山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专项调研,服务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需要。
(六)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日常联络、考评和换届工作,及时汇总各委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提供给司内相关准则项目组参考。发挥咨询委员的专业优势,积极服务相关准则项目需要,组织召开租赁、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份支付、区块链应用及相关会计问题等准则项目研讨会。
四、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跟踪指导工作,持续开展2016年、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分析工作,对全国两年报送的共100万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在深入总结2016年度、2017年度内控报告格式和编报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并利用我部统一报表系统,采取网络版与单机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分析。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持续跟踪和指导,继续联合证监会等单位对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布《我国上市公司2017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
(三)研究制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贯彻落实社会组织改革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在课题研究、实地调研、经验整理的基础上,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初稿)》,拟指导民间非营利组织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开展内部控制相关课题研究。积极推进世界银行“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修订完善研究”项目研究工作,成功申请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技援六期)“中国政府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研究”项目,委托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部省共建高校开展“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研究”部省共建课题研究。
(五)做好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履职情况分析,组织开展新一届内部控制咨询专家的公开选聘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咨询专家对于我国内部控制建设的“智库”作用。
五、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一)研究制定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按照《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零基预算》等1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
(二)推进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形成了案例库首批63个入库案例、40个第二批入库案例,初步形成指引配套性强且具备较强典型性、示范性和规范性的管理会计案例库。
(三)组织开展第三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换届工作。为发挥管理会计专家智库作用,组织开展第三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换届选聘工作,择优遴选出80名第三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同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六、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一)持续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通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和会计信息标准化水平。同时,通过世行技援项目“基于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的应用案例研究”,深入了解我国XBRL,尤其是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建议。
(二)推进企业内部应用及可视化XBRL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组建XBRL内部应用工作组,研究制定企业内部应用XBRL的技术规范、分类标准架构、应用接口标准等技术标准,起草了企业内部应用XBRL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草稿。组建专家团队对可视化XBRL技术规范国际标准进行翻译,并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编写规范形成了我国可视化XBRL技术规范草稿。该两项国家标准草稿,拟于近期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国标立项。
(三)推进原始凭证会计信息标准化工作。与海关总署合作,开展“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实现海关电子缴款书中基础会计信息的数字化和标准化,以及海关通关“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此外,与票据中心研究探讨财政电子票据入账相关会计信息化技术标准,支持票据中心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四)开展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专家优势,更好地指导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
七、探索会计人员管理新模式,推动会计监管转型升级
(一)推动会计人员监管转型升级。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范围及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相关监管措施。制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22个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推进会计人员监管方式的转型升级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推动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入正高级会计职称,改进职称评审条件和方法,为优化会计人才结构和选拔评价机制奠定了基础。适应无纸化考试的需要,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研究起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参与组织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相关工作,544万人报名参加的各类考试平稳有序,社会反响良好。
(三)做好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和优化整合工作。选拔了新一期60名企业类、61名行政事业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原名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下同)学员,截至2018年底,累计招收四类共1824名学员,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员队伍不断充实壮大。组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活动,共有特殊支持计划二期9名学员和企业类七期56名学员、注册会计师类金融审计二期27名学员、学术类四期26名学员共118名学员顺利完成培养项目,准予毕业,截至目前,先后有825名学员顺利毕业。组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13次联合集中培训。继续做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择优选拔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入选人员30名,并开展首次集中培训。
(四)组织做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日常工作。深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控制体系,努力保障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推进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设置工作。举办MPAcc师资研讨会和会计名家公益大讲堂,加强MPAcc师资队伍建设。举办第五届MPAcc学生案例大赛,评选优秀学位论文和优秀教学案例,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八、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
(一)深化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关于“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加强行业督导,同时配合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公平竞争审查、信用信息共享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配套管理制度。印发《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三)指导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印发《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监管。密切跟踪“四大”在本土化转制过渡期结束后的发展情况,确保“四大”继续在华平稳发展。根据与香港方面的磋商情况,组织开展H股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评估工作。针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执业质量隐患,及时约谈相关事务所,提示风险。举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培训班,对全国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人员和证券资格事务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
(五)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服务。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数据分析工作,研究发布《2017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报告》,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会计师事务所日常业务报备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印制等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一网通办”工作部署,提出“单点登录”工作方案,推动省政务服务网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并成功试点。同时,组织召开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座谈会,研究数据接口、电子证照等新功能开发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 846家(不含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107 769名,从业人员30万人,为全国3 000多家上市公司、1万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0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专业服务,2018年度全行业业务收入预计达到人民币1 000亿元。
(六)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修订《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升级改造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组织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资格申请等日常工作。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范了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自我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截至2018年底,全国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34 115家,从业人员121 957人,服务客户891 928 家。
九、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治理。协助有关部领导履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受托人职责,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治理和政策相关工作,维护我国利益;继续协助咨询委员会中国委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中国委员开展工作,不断巩固我国在国际会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继续做好我国参与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工作的技术研究和准备工作,成功连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和会计准则咨询论坛委员,顺利完成2018年度我部及我国相关单位向基金会捐款工作。
(二)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密切跟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动态及相关准则项目进展,多次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沟通、反馈财务列表列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商誉减值、收入、金融保险等有关准则项目的意见,组织翻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念框架。
(三)积极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等效。继续做好与香港持续等效后续相关工作,召开两地会计准则趋同会议,维护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成果;稳步推动中俄会计准则双边等效磋商工作;继续落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宣言》中关于加强金砖国家会计合作有关工作。
(四)研究资本市场开放会计准则政策安排。配合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配合证监会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资本市场开放下有关会计准则政策安排。
(五)做好国际合作机制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事务,做好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会议组织和筹备及日常联络工作。履行好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主席及秘书处职责,吸纳亚大地区其他会计制定机构,进一步扩大亚大会计组织规模。拓展双边合作领域,与老挝财政部、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分别首次举行双边会谈,在会计标准制定实施等方面增进了解、达成共识。
(六)加强政府会计国际交流。认真履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和技术顾问职责,先后3次参加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就技术项目议题充分发表中方意见,应邀介绍中国政府会计改革情况,同时对理事会准则项目在国内组织征求意见,并积极反馈中方意见和建议,提高了我国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七)开展内部控制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科索委员会(COSO)就COSO内部控制框架和风险管理框架制定与实施情况,以及中国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与美国科索委员会合作等议题进行工作会谈。与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就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组织开展COSO风险管理框架中文版的翻译出版工作。
(八)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和宣传。参加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工商业界职业会计师委员会2018年两次会议,深入参与工商业界会计人员面临新技术的挑战及其对财务职能发展趋势的影响、风险管理、业绩管理等管理会计议题,并积极介绍和宣传我国推进管理会计工作的成果,加强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研究和制定的话语权。
(九)加强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国际交流。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咨询组(ITCG)的相关工作,就“披露原则”技术议题、加强IFRS分类标准实施等问题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出了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参加了XBRL国际组织理事会会议和2018年国际XBRL大会,就可视化XBRL技术规范实施和企业内部应用XBRL技术规范等议题进行沟通交流。
(十)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对外开放。赴港澳开展会计行业监管和开放政策磋商工作,积极落实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各项开放措施。赴英法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会计职业规范建设调研工作,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做法经验,为完善我国行业管理工作积累素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会计审计服务对外开放相关工作,包括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世贸组织对华贸易政策审议、自贸区改革开放等。
(十一)做好综合报告对外合作和研究。参加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会议,参与综合报告相关国际交流合作,就相关问题在国内开展调研和专项研究。先后两次邀请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来华,面向企业、学术界等召开讲座和座谈,提高国内各界对综合报告的认知度。
(十二)组织开展会计管理干部境外培训。组织由来自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组成的20人会计行业管理培训团,赴加拿大进行为期14天的培训,系统学习加拿大在会计监管、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人员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等领域的典型做法,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强化国际化思维,推动会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十、加强会计理论研究和学会内部管理,着力建设高端会计智库
(一)推进学会智库建设。组织各领域权威专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形式组织了12次层次较高、影响较大的学术研讨会,为各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青年人才培养、学术成果发表创造了良好条件。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会计问题的研究,形成《“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会计问题调研报告》。
(二)做好会计名家选拔培养工作。组织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作结项活动,召开“首批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结项暨会计名家培养工作座谈会”。开展2018年会计名家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确定方红星等10位培养对象。组织开展2014年会计名家结项评审工作。举办16期培训班和研修班,学会培训的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三)办好《会计研究》和《中国会计研究》(英文版)。组织召开“《会计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会”,邀请杂志编委、特约审稿人、读者代表深入研讨,确定《会计研究》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系列重点选题,并开辟专栏,刊发系列文章,推动会计更好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召开“改革开放四十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全面系统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庆祝会计行业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进一步加强《中国会计研究》(CJAS)编辑出版工作,扩大了刊物的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秘书处建设。按章程要求组织召开学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议,研究学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变更调整、会员发展等事项,形成决议并由秘书处具体落实办理相关事务。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会员服务、专业培训、在线教育、自媒体平台建设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