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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建立五大机制 破解黑臭水体治理难题 被评为全国示范城市

作者: 时间:2018-12-27 10:42:10 来源:

 2018年11月21日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10月24日,咸宁市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3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中,总得分排名第8,成为20个示范城市之一,三年可获中央补助6亿元。

  一是舞活“指挥棒”,破解“意识不强”的问题。逐步完善“绿色GDP”导向的政绩考评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与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干部实绩和任用挂钩。同时,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严格执法监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滞后、完不成任务、达不到治理效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累计开展环境问题电视问政5场,追责问责72人,其中免职3人、纪律处分12人、诫勉谈话13人。

  二是健全“保障网”,破解“用力不均”的问题。在全省第一个出台《咸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三年行动方案》,审议通过《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草案)》,为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健全了四级河湖库长制、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制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排污口定期监测机制等13项制度,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维,切实做到整治任务项目化、项目工程化、恢复生态化、运营长效化。目前,全市已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项目6类,共23项,已完工或基本完工项目7个,正在抓紧施工项目7个,正在进行前期工作项目9个。

  三是壮大“资金池”,破解资金不足的难题。全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3个、总投资29.4亿元,通过向上争取一点、地方投入一点、土地收益贡献一点、专项计提筹措一点、发行专项债劵弥补一点等途径,可筹措41.9亿元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整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超过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不会形成政府隐性债务。其中,将13个总投资13.3亿元的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项目投资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分别由市区财政分三年纳入地方预算;将10个总投资16.1亿元的项目,通过PPP模式进行运作,均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后续运营维护中,市、区分别承担19个和4个项目,仅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8%和0.8%。

  四是找准“病原体”,破解“治标不治本”的难题。针对产生黑臭的主要原因,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面源清理、海绵城市建设以及监控平台建设等6大工程,全面根治黑臭水体病灶,已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防洪排涝、地下管线、海绵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和5条黑臭水体的《“一水一策”整治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市城区已建成雨水管网455公里,雨污合流管网95公里,污水管网344.6公里,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80%左右;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将于2019年全覆盖,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将于2020年全覆盖。

  五是紧盯“水质量”,破解“污水横流”的问题。将全市所有河流、39个湖泊和561座水库全部纳入河湖库长制体系,将河流管护目标中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省定的75%提高到87%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省定的85%提高到90%以上,国家级、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省定的83%提高到100%,全面启动以河湖库清洁、湖库拆违、水污染防治、打击非法采砂等11项专项行动为内容的“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河湖库周边完成绿化造林2万亩,累计绿化岸线308公里,清理存量垃圾7500余吨,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72家,整改27处排污口,关闭或停产长江沿线16家问题企业,拆除(关停)35个非法码头,关停环保违法洗车店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