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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激增11.4%的背后?

作者: 时间:2021-02-01 16:28:17 来源:

 

来源:证券日报网

阎岳

在2020年主要税收收入项目中,印花税以同比增长25.4%的增速独占鳌头,土地和房地产中的契税同比增长13.7%位居第二,排第三的则是个人所得税为11568亿元,同比增长11.4%。印花税和契税增幅排在前列大家都能理解,个人所得税挤进前三则让人有些迷惑。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增速,财政部官员给予了特别说明:主要是居民收入随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以及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原来如此,个人所得税激增的原因和股市有关。如果说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带来的是居民基础收入的增加,而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带来的则是增益收入。

首先是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增速提升,这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中就有体现。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在保就业保民生政策的力挺下,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比前三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当年全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调查失业率逐步回落,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5.9%。

此外,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快于全国居民人均收入4.0个百分点,对兜住居民收入增长底盘发挥了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居民基础收入的增长,保证了个人所得税增长的“基本盘”。

其次是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这方面从证券交易印花税2020年同比增长44.3%就可见一斑。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股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两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其中,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2019年5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今年1月18日,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情况统计与分析报告》称,2020年,A股440家上市公司发布448个股权激励计划,同比增长32.94%,创历史新高。

1月26日,深交所发布的深市上市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情况显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64单,较2019年上升21.7%。截至2020年底,深市共有1171家上市公司推出1948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286.52亿股,近半数深市公司推出激励计划,超两成推出多期激励计划。

2020年,资本市场总体保持了稳健发展的势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结构出现积极变化,股权激励、股权转让活跃度明显增强。这部分构成了投资者的增益收入,为个人所得税的激增做出了贡献。

展望未来,随着资本市场枢纽地位和功能的愈益稳固与强大,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将会更加广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模也会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