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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税收与涉税鉴证服务

 资本运作的涉税问题已成为广大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收问题之一。因此,亟待需要提高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资本运作涉税事项的能力,帮助中介机构拓展高端业务领域,打开资本运作涉税鉴证服务市场。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服务是推动资本市场稳定与健康发展,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的一个关键环节。当前,研究和探讨注册税务师行业涉足资本市场的问题,发挥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作用,以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应当成为我国政府管理机构、税务理论研究人员和注册税务师全体同仁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为此,笔者就如何发挥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作用,提出以下个人观点和具体建议。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作为调节资本运作和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之一,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资本市场税收政策通过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商品价格、投资者收入等释放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发挥分配机能与调节机能,从而对资本市场以及宏观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一)我国资本市场涉及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营业税

  1)纳税人:具有证券买卖行为的机构和自然人。

  2)计税依据:卖出价减买入价差。

  3)税率:5%。

  2、企业所得税

  1)征税规定:基金单位差价收入征税。

  2)税率25%。

  3、个人所得税

  1)股息、红利按20%的税率。

  2)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

  3)利息所得。

  4)出售股权转让收益。

  4、印花税

  1)计税依据 一是在发行市场上,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所取得的收入。二是对流通市场上交易的证券。

  2)税率

  按“营业账簿”税目课征0.5‰的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双方征收的1‰的印花税,对非上市的股票交易不征税,对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的交易也不征税。

  3)解缴入库比例 92.5:7.5

  我国资本市场除涉及以上的主要税种外,还需视情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等。

  (二)我国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通知(财税〔2002〕128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

  6、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3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4号)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公司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3号)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6号)

  11、国税函[2004]964、991、 1016 、 1018、 1062、1063、 1068、 1069、1084、1092、1118、1236号等文件,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80余家证券公司集中缴纳所得税的政策。

  1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1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

  1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16、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