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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j建设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8-12-27 10:42:10 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乌财会【2016】16号)文件要求,推动乌鲁木齐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现就顺义区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发挥制度笼子的作用,利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权力的滥用,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有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实施内控规范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检验群众路线活动的实际效果,关键是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将各相关制度梳理整合,统筹考虑,不断优化、固化、E化(信息化)的过程,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形成群众路线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控规范是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积极实践。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客观要求财政工作必须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内控规范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实施内控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实施内控规范必将对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原则
(一)工作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贯穿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保证控制范围的全面性。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控规范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本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3.制衡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发挥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作用。
4.适应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实施内控规范,梳理流程、健全制度、实施措施、完善程序,基本建立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控制手册和评价标准为主体,以单位内部管理为基础,以外部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中介机构有效服务为支撑,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切实增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应与单位总体目标相一致,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1.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有效规范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等各类经济活动。
2.合理保证单位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合理保证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强化财务信息分析和结果运用,为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4.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科学运用内部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反腐败、反舞弊的长效机制。
5.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制定阶段(2016年10月)
1.2016年10月底前,财政局研究起草《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和《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讨论稿)》,经主管副局长审阅、报请局党组批准后,按方案部署落实内控规范工作,并向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制发实施意见。
2.2016年10月,由各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召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协调会,讨论通过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沟通相关情况,部署相关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6年11月)
2016年11月,召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动员培训大会,由联席领导小组组长部署全区内控规范贯彻落实工作,并聘请市财政局会计处领导进行内控规范工作指导讲座。培训范围包括:全区行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及乡镇政府的财务工作主管领导、财务科长、内控工作具体负责人员,每单位3人;区财政局各科室科长及1名工作人员;区内控规范联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各业务支出科室负责通知本科室管口单位参加培训,培训开始之前30分钟协助会计科对本科室管口单位人员进行签到并发放资料。会计科将全区内控规范培训人员具体情况统一向会计处申报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6年1月底)
1.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结合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实际,考虑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管理差异以及区属实际等情况。
 2.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实施单位沟通有关情况,研讨有关问题,配合实施单位开展内控建设工作。建立定期工作通报会机制,对我区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
3.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内控规范内容,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单位管控效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规范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内控实施组织框架,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特点和业务性质,确定牵头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加以严格落实,认真开展内控规范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考虑内部控制管理的专业性和长期性,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内部控制管理人才储备工作。
二是全面系统分析单位经济活动风险。首先要针对意见反馈或访谈记录、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内部各项管理要求和风险点;其次要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风险,根据单位业务特点查找风险点,并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要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
三是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与措施。根据确定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风险应对策略,组织相关人员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经济业务流程,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固化信息系统和流程,制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四是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设立相应部门和岗位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重点强调“一把手”的执行力,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及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及时修改《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相关内容。
(四)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12月)
1.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与评价。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外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内控领导小组或单位办公会应当专题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当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
2.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区财政局会计科反馈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结果。
3.区财政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合工作组加强各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日常指导、检查、监督、评价。
4.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内控规范2016年在我市全面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