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体户工商户
啥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运营才能并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则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挂号,从事工商业运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则:“有运营才能的公民,按照本条例规则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挂号,从事工商业运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挂号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标准个体工商户的挂号行动,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 、《城乡个体工商户处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改变、刊出挂号,应当按照本规则处理。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挂号处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处理局担任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挂号处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处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处理分局担任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挂号。挂号机关根据需要能够托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挂号。
设立、改变、刊出挂号请求
第四条 请求个体工商户挂号,请求人能够采纳以下方式提交请求:
(一)到运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挂号机关的挂号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以此方式提出请求的,请求人应在发出请求后5日内,向挂号机关递送请求材料原件。
第五条 请求个体工商户设立挂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请求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挂号请求书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
(三)运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令、法规规则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报经有关部门批阅的事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第六条 请求个体工商户改变挂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请求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改变挂号请求书
(二)请求运营场所改变的,应当提交新运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令、法规规则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报经有关部门批阅的事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