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即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关键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任何不一致。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虚开发票情形:
1、无中生有:
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即虚构交易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开发票;
2、虚开品名:
实际交易的商品与发票上开具的商品名称不符,如将废纸纸箱开具为钢材,或将化妆品开具为劳保用品等,以逃避税务监管或满足特定报销要求;
3、虚假数量:
发票上记载的商品数量与实际交易数量不一致,如实际销售五台电脑,但发票上仅开具三台;
4、虚假价格:
发票上标注的商品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不符,如实际售价为4000元的电脑,发票上却开具为7000元;
5、虚假关系:
发票的购销双方与实际交易双方不一致,如将销售给A公司的货物发票开给B公司,或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货物由C公司开具发票: